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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指低开高走涨347%机器人概念掀涨停潮丨早市热点

时间: 2024-02-13 22:19:59 |   作者: 安全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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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A股三大指数早盘低开高走,截至午间收盘,沪指涨1.39%,深成指涨2.41%,创业板指涨3.47%。AI应用题材大涨,机器人概念掀涨停潮;新能源车产业链走强,无人驾驶方向领涨;芯片、CRO等概念活跃。两市超4500股上涨,成交额超6200亿元。北向资金净买入近40亿元。

  机器人概念股掀涨停潮。截至午间收盘,步科股份、昊志机电、哈焊华通、百胜智能等20余股涨停。

  国泰君安认为,随着中国能源、制造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未来半导体、新能源、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机器人应用需求将呈现较快增长。中央和地方也陆续出台多项促进机器人发展的政策,叠加国内企业对于研发和人才的持续投入,上下游产业链也逐步趋于完善。机器人产业已迈入技术引领阶段,产业生态链逐步趋于完善。

  汽车零部件板块涨幅居前,截至午间收盘,星源卓镁、三联锻造、中马传动等超10股涨停,精锻科技、贝斯特等涨幅居前。

  第二十六届成都国际汽车展览会于25日开幕。作为国内四大A级车展之一,本届成都车展占地超过20万平方米,分布在11个展馆内,共有129个品牌展出近1600款车型,涵盖了德系、美系、法系、日系、韩系、合资以及自主品牌。

  从汽车销量来看,在经历了上半年的价格战后,今年的汽车市场需求相对疲软。根据乘用车联合会的数据,今年7月,我国乘用车市场的零售销量为177.5万辆,同比下降2.3%,环比下降6.3%;新能源车市场的零售销量为64.1万辆,同比增长31.9%,环比下降3.6%。

  民生证券觉得,7、8月为车市淡季,车企开启降价促销竞争,成都车展有望提振需求,静待金九银十催化板块行情。从当前各车企表现来看,终端价格相对平稳,且年初终端表现已表明价格战易引起终端观望情绪,影响放量。后续伴随着金九银十汽车消费旺季来临,以及问界、理想和小鹏等新势力逐步推动城区NOA上车,智驾体验迭代升级,强供给刺激加速来临,终端消费有望持续好转。

  比亚迪AH股齐涨。截至午间收盘,比亚迪A股涨4.7%,报246.6元,成交额近30亿元。港股比亚迪股份涨超6%。

  8月28日,比亚迪公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1.24亿元,同比增长72.72%;归母净利润109.54亿元,同比增长204.68%;基本每股盈利3.77元。

  比亚迪称,2023年上半年,尽管面对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补贴取消的挑战,集团凭借不断的提高的品牌力、持续扩大的规模优势和强大的产业链成本控制能力,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回落,集团新能源乘用车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胡和平今天(29日)上午在北京会见美国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

  美国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应邀于8月27日至30日访华。昨天(28日)中美两国商务部长在北京举行会谈,就中美经贸关系和共同关心的经贸问题进行了理性、坦诚、建设性的沟通。

  【工信部召开制造业企业第二次座谈会:聚焦新动能 加快塑造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优势】

  8月28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主持召开制造业企业座谈会。金壮龙强调,要着眼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坚持开放合作,积极培育新兴支柱产业。要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深耕专业领域,加大创新投入,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面向行业国际前沿做好技术、人才等要素准备,以技术和产品的优点赢得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要发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弘扬诚信守法创新的企业家精神,积极地推进行业规则制定和自律体系建设,与产业链上下游和广大中小企业一起,共同呵护行业发展环境。要强化政企协同配合,在深化改革、公平监管、政策支持、服务保障上下更大功夫,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松绑减负、做好服务,让企业敢投、敢闯、敢干。

  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的公告。当前,新冠疫情全世界卫生紧急状态结束,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现就非医用口罩、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六大类防疫物资产品出口质量监管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停止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停止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工作。海关不再以上述清单作为相关这类的产品出口验放的依据。相关出口企业无需再申请进入“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或“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报关时无需再提供“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或“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5号公告(《关于有序开展防疫物资出口的公告》)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2号公告(《关于逐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同时废止。有关防疫物资出口企业要确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自觉维护中国产品国际声誉。